逐鹿文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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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意识沉入黑暗之前,我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,闪过和沈修然在一起的七年。

大二那年,我在图书馆里第一次见他。他穿着白衬衫,站在一排排书架前,阳光透过窗户,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边。那一刻,我听到了自己心跳失控的声音。

后来,我才知道,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学生会主席,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男神。而他那时,正在追林诗雅。林诗雅是音乐系的系花,骄傲得像一只白天鹅。

我把自己的爱恋,小心翼翼地藏在心里。直到毕业前夕,林诗雅拒绝了沈修然的告白,选择出国深造。沈修然在酒吧里喝得烂醉,抱着我,一遍遍地喊着林诗雅的名字。

也就是从那天起,我成了他的女朋友。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、林诗雅的“代餐”。

我以为,只要我足够努力,足够好,总有一天,他会看到我。

我陪他创业,在他最艰难的时候,我用自己所有的积蓄和奖学金支持他。公司走上正轨后,我放弃了自己成为珠宝设计师的梦想,退居幕后,为他打理好生活的一切,让他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在商场上拼杀。

他的胃不好,我学着煲各种养生汤。他睡眠浅,我会在他床头放上助眠的香薰。他喜欢穿纯棉的白衬衫,我便将他所有的衬衫都手洗熨烫,确保每一件都柔软如新。

我将自己活成了他的影子,一个没有自我,没有喜怒的、完美的附属品。

朋友们都骂我傻,说我作践自己。可我总觉得,人心都是肉长的,七年,就算是一块石头,也该被我捂热了。

可我错了。沈修然的心,不是石头,是冰山。一座只为林诗雅融化的冰山。

林诗雅在国外,偶尔发一张朋友圈说想念家乡的桂花糕,沈修然就能立刻订最早的航班,飞去那家百年老店,亲自打包好,再跨国人肉快递过去。

林诗雅说自己租的公寓灯泡坏了,他能隔着时差,耐心地视频教她一个小时怎么换灯泡,语气温柔得能掐出水来。

而我呢?我发高烧到三十九度,一个人躺在医院里打点滴,他只是在微信上回了一句“多喝热水”。我开车在路上被追尾,吓得浑身发抖,他却因为要参加一个林诗雅也会出席的线上酒会,让我“自己叫保险公司处理”。

无数个这样的瞬间,堆积成了我心中摇摇欲坠的失望。我一次次地为他找借口:他太忙了,他压力太大了,他只是不善于表达。

直到今天,这场火,这通电话,才让我彻底清醒。

他不爱我。从来都没有。

我不过是他寂寞时的一个消遣,是他向外界展示自己“专情”形象的一个道具。一旦正主出现,我这个道具,就可以被毫不犹豫地丢弃。

浓烟越来越呛人,我的呼吸也变得越来越困难。求生的本能让我用尽最后的力气,爬到卫生间,用湿毛巾捂住口鼻。

手机掉在地上,屏幕上还亮着。我挣扎着划开,看到了许诺发来的第二张截图。

那是沈修然刚刚更新的朋友圈。

他抱着林诗雅,站在医院的走廊里。林诗雅靠在他的怀里,脸色苍白,看起来楚楚可怜。

沈修然的配文,像一把淬了毒的刀,狠狠插进了我的心脏。

他说:“为爱焚身,在所不惜。我的女孩,以后有我。”

为爱焚身……

他抱着另一个女人,在朋友圈里宣告着他的深情。

而我,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,正真真切切地,被困在一场大火里,即将为他那可笑的爱情,焚身而死。

多么讽刺。

我笑了出来,笑着笑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混合着烟灰,在脸上划出两道狼狈的痕迹。

原来,一个人可以绝情到这种地步。

原来,七年的付出,真的可以一文不值。

意识的最后,我仿佛看到了熊熊燃烧的火焰,吞噬了这间公寓里所有关于我的痕迹。那些我精心挑选的窗帘,我用心打理的花草,我为他画的设计稿……所有的一切,都将化为灰烬。

也好。

沈修然,从今往后,我与你,两不相欠。

如果有来生,我再也不要遇见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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